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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2007 ZZ*不要说世界上没有好男人女孩,当你说没有好男人时请看看 十岁以前,就不说了,无非是淘气和不懂事。 十三、四岁的时候,开始对女孩有好感,但是那时候他离女孩远远的,并且以讨厌女孩自居,生怕被同伴嘲笑。 十五岁的时候,听到大人们说某某男人好花,把女朋友甩了,女孩自杀了。他觉得这人真狠毒,自己将来一定要做个痴情的男人,一定要一生只爱一个人。 十六岁的时候,他喜欢上了一个女孩,但是他不敢和她说。仍然和往常一样,脏兮兮的在灰土飞扬的操场上踢球。只在女孩走出校门的时候,躲在二层的窗户上看她的背影,他觉得她一定是个天使。 十七岁的时候,有个女孩喜欢上了他,但是他离她很远,他心里面只有自己那个女孩, 他觉得看别的女孩都是对她的不忠。 十八岁的时候,看了一个MTV,感动得想哭,他想,如果自己的女孩失去了双眼,他一定 男主角会毫不犹豫的把自己的眼睛给她,让她能看到光明。 十九岁的时候,高考了。终于和自己暗恋的女孩分别,坐火车去学校的时候,感觉自己离她越来越远,心像被掏空了一样。还在想自己一定不会忘记她,等到自己成功以后一定要去找她。 二十岁的时候,听到有人讲黄色笑话,觉得这人真可耻。 二十一岁的时候,她的回信中告诉他,自己有了男朋友。偷偷的哭了一个晚上。 二十二岁的时候,他向一个女孩表白,女孩说“你是个好人,可是我还小。”他想,我的确是个好人,他说“没关系,我可以等你。”心想,我不会像那些花心的人一样,三年五年我也能等。 二十三岁的时候,说自己还小的女孩和一个帅哥恋爱了。他很纳闷,长大原来可以这快。 二十四岁的时候,他又向一个女孩表白,女孩说“你是个好人,可是我并不适合你。” 他纳闷很久,我是好人你怎么还不适合我呢? 二十五岁的时候,他又追求一个女孩,女孩接受了他。他开始很幸福的为未来拼搏,他 想,一时的开心只是暂时的,只有努力拼搏,他和她才能有快乐的未来,但是,半年以 后,女孩和他分手了。只是因为另外一个男孩会说让她开心的话。女孩说“你是个好人 ,是我对不起你。”他似乎明白了问题所在,他是个好人。 二十六岁的时候,他开始堕落,交网友。打扮得时尚而酷,而且渐渐的学习着讨好女孩 的话。不久,他有了个女朋友,虽然他对她也很好,可是,他心里知道,自己并不爱她 。 二十七岁的时候,他和女孩分手了。他对女孩说“你是个好女孩,是我对不起你。” 二十八岁的时候,他尝试了一夜情,发现别人能做的,自己也一样。 二十九岁的时候,他学会了讲黄色笑话,并且以看旁边的女孩子脸红为乐趣。 三十岁的时候,他忽然发现自己变得很有能力追求到女孩,但是却没有了爱的能力。于 是 他在自己QQ上写下了如下的话 ************************************************ 其实每个男孩,本来都是想做一个感情专一的好男人的。 其实每个男孩,本来看女孩子都是看脸而不是胸部的。其实每个男孩,本来都是不会讲黄色笑话的。 其实每个男孩,本来都是渴望爱一个人直到永远的。 只是,没有任何女孩爱这样的男孩,她们觉得这样的男孩太幼稚,太古板,没有情趣。 于是男孩开始改变,变成女孩喜欢的那种 嘴角挂着坏坏的笑,玩世不恭或者幽默 开始学会说甜言蜜语而不是心里想说的话 开始学会假装关心,学会给女孩送小饰物讨好她 学会如何追求,如何把握爱情。 或者看破红尘,游戏情场,成为女人恨恨的那种男人 他们可以很容易俘获女孩子的心 但是他们也会在黑的夜里叼着烟流泪 心里有爱的时候,没有女孩.有了女孩,却永远没有了爱的感觉 在听到女人抱怨世上没有一个好男人时候 他们不会再去努力做个好男人,只是微笑着擦肩而过 3/6/2007 我把世界弄丢了
昨晚吃饭的时候突然发现,那块原装的手机电池连同装着它的那个布袋子一起丢掉了。于是花了一点时间来回忆最后一次见到它们的时间。是在中午的食堂么?还是在之后买牛奶的教育超市?还是在从那里回去寝室的路上呢?想了半天都没有结果。于是寒冷的晚上,风大吹着我的脸和手,让人的骨头都要缩起来了,可是还是决定把今天去过的地方都搜寻一遍,当然,最后一无所获。人都是这样,对旧物格外执著。 “它会去哪里了呢?它此刻正在世界的哪一个角落躺着?垃圾桶?失物招领处?还是某一个脏兮兮的阴暗潮湿的墙角?”我想感应它,却不能。这就是人的局限,谁也不能感知除自己之外的东西。 此刻,还有哪一个擦肩而过的路人也和我是一样的心情呢?每一秒,有多少东西行将丢失,正在丢失,或者已在被它的主人寻找?一枚戒指,一串钥匙,某一个老朋友的联系方式,还是那个与他相恋了7年的女朋友?于是就有了很多和我一样眼睛不断地在地面上往返的路人,即使我们都很明白,用这样的方法搜寻,失物能出现在下一秒的视线里的概率微乎其微。丢失的意义就是,你有可能永远地失去它了,你的一生再也不能多看它一眼了,你没法从口袋里再一次麻利地摸出它来,或者是再向它表达一下对它的一直以来的帮助的由衷感谢。对于这样一个不断经历着“丢失”的世界,这样的定义是有些残忍,但是,这不是事实么?你想感应它,和我一样,甚至愿意为此付出绝对高昂的代价,却终于不能。说过了,这就是人的局限,在皮肉之外,就什么也感觉不到了。 那么,是否有人不用参与这个“人的局限”呢?他可以骄傲的告诉众人“我是个无比细心的人,我从来没有遗失过任何东西”了么?还是。。。他只是并不知晓那些每时每刻发生在他的身旁的“遗失”?消失的东西再也没有回来,当然也就不可能站在他的面前,盯着他的眼睛问:“在我离开的时候,你曾经想念过我么?”我可以代他回答:“没有”。从遗失的那一刻起,直到现在,他都没有想念过它。 对于那些和我一样在路上搜索,皱起了眉的人来说,有一些什么“是”丢失了。而那些高昂着头欢快地走过的人,却似乎并不能算作是某个“丢失”事件的参与者,他的心好似没有一刻有过缺憾。因此失物就不能称其为“失物”,它没有丢,而是在他心中的某一个位置好好的躺着,一动也没动。
在“真实的遗落”与“心中的遗落”之间,我们应当怎么选择呢?
智者乐山一日在山中,一日卧庭院,又一日在大城里走;
一日心无忧,一日顿生愁,又一日孑然独一身。
就在2007年2月与3月交界的这几天,我周围的地面以一日千万丈的速度迅速涨落,春天来了又走,走了又来,让人迷惘不解。是世界作为一个整体在骤然变动,还是所有的一切都仅仅是因我的不安分而起呢?
2月27日欺骗者自白
走了,和爸爸说是去了上海,而真正的目的地却是别处。小孩子要指着我的鼻子尖说:你骗人!我却笑笑,好似原谅了自己。
一直以来,都在“自己的内心安宁”和“他人的内心安宁”中寻求一个平衡点,循着这种平衡从小实现了“借钱要还”和“自己的事自己做”等若干基本要求。但是越来越,越来越发现,我所谓的“平衡”从来就不是一种真正的平衡,那乃是每一次都要经过一番血雨腥风才可以实现的安宁,我的或者是他的,在那一阵喧哗声之后都无所谓了,我们不再相爱,以为自己的安宁必须以对方的痛苦为前提,谁也不知道下一次寻找“平衡”会是什么时间什么地点,谁也不知道下一次,是以谁的痛苦为收场。
这一次,我说了谎。用这样为文明人所不齿的手段,我去向了我想去的地方,和我希望的同路人一起,约定实现了,心澄澈如那里的碧湖,我可以说,我的心是安宁的;而他,我的父亲,他并不知晓我的行踪,他反对着他不应当反对的,(换作往常我必须要站出来告诉他这一点!)现在却无法反对了,我什么也不说,什么也不想,如果这样,他也就什么也不能反对了。相信我,我的父亲,我的朋友,我在说这些话的时候内心是有着和你一样的触痛的,但是你我都没有别的办法不是么?与其让那些风暴来拧绞我们中的一个的手脚,不如就让我那么默默的,完全不被另一个人知晓的触痛着吧~你和我,永远也不可能相同,如果一定要平衡成某一个人的样子,对另一个人又是多么的不公平呢?所以,就这样吧~我们都背过身去,把自己心中的向往留给真正能理解它的人去。
爸爸,我不允许自己背叛自己的内心,我的爱与憎是永不能被他人的号令所指使的。它们生成消灭潮起潮落,所有有关爱的言行,我发誓,都是从我的心底最深处涌起的,带着我自己的体温。对你的爱也是如此!所以,无论怎样,我不想再见到你无理的要求我追求什么或者放弃什么的表情了,我也不想再见到你知道我的违背之后疲惫的失落的面容,我只想活在我自己的生命里,用我自己的手臂和腿脚舞蹈,所以,我轻轻的把这个谎言放在我们中间,隔着它,我看见你的笑脸,隔着它,我重新开始我的追逐,这样,不是更好么?
Qr说,“我很想淡然一点的生活于世,不是失去激情,只是想幻为一潭很深很深的水,做我想做的事,却波澜不惊。”
我说,请原谅我的欺骗,因为这一切都只是为了那个“做自己想做的事情”的梦,你的梦,我的梦,每一个人的梦。。。
2月28日在山中
最后还是把导游甩了,熙熙攘攘的旅游团在我们迅速的绕过几个转角之后连影子也不见了。于是,山又有了山应该有的样子。Qr问,为什么树可以活那么久?为什么山石可以比那些树活的更久?薄纱般的云雾瞬间涌起,从一座座山巅翻越而过。。。不知那是否就算是它给的解答。
山,是坚定的。上一次在它的千仞崖壁前呼喊的小女孩怎么会知道她在那之后的时光里会经历怎样的风雨,她更不会知道,此时此刻她会又一次的站在它的面前,和从前的自己一样,对未来一无所知。山微笑了,这就是它所坚定的:万物生老病死,山不变。
山的长命,令人敬畏。之前的千万年我们看不到,之后的,亦然。它的命运会是如何的,没人知道,也没人关心。所谓时间永恒会怎样的疑问,它就是答案。在那些粗壮的松树,乃至随手捡起的脚下的一颗砂砾身上,我突然觉出无力来。原来我的,所有我爱的我憎的人的,出生和死亡之间,连一棵树,一粒沙都放不进去。山中,树悄悄生长,砂砾亦静静堆积着,已一千年了。也许,这些才是我们心生敬畏的原因,并不是那些高峻突兀的形貌啊。
3月1日回家
旅行就如同做梦。工作完全中止,家人亦即远离,城市喧嚣散尽~~汽车开过的时候人会禁不住捂上耳朵,因为太习惯那里的安静,“为什么这么吵?”Qr抱怨,她没有想到,入“梦”之前,我们天天在甚于这噪声几十倍的地方睡眠行走,从来不觉得吵。
喜欢做梦的人都喜欢旅行。喜欢和一些人挥手告别,转眼就是千帆架碧波,路无尽头,心无止息。从前以为这一走是为了看见从前不曾看见的新奇货,后来觉得,能不能看到什么无所谓,一步步地把目的地熨在脚下,心就充实了。现在才知道,旅者的目的地从来都不会变,那就是“家”。从家出发,终于又回到这里,期间经过的,可以忘记,可以书写,但绝不可以作为终点。这就好像做梦的人,无论梦再美都不能不愿醒来,老庄还是老庄,蝴蝶只是旅途而已。如果你已经决定一去不回,一梦不醒,这还能叫做旅行么?这还能是梦?
旅者爱着出发,旅者亦爱归家。醒来之后,我还是我,与梦何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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